“在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票决’政府部门的过程中,我从一个政府部门的被票决者到现在参加票决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从一个被监督对象到监督者,这段经历让我感到,首次参加‘票决’的政府部门主管领导,几乎都有担心、忧虑、忐忑的心理压力,而票决之后却变成了认同、支持和赞成。有的部门在票决之后,仍主动向常委会委员送来工作报告接受监督,有的要求参加来年的‘票决’,希望用人大监督促进部门工作水平的提高。”2011年时任德州市民政局局长,现任德州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史秀芝深有感触地说,被票决部门实现了由担心到放心再到欢心的“心理转换”,呈现出变压力为动力,再到积极借力的良性递进。
在德州,有很多与史秀芝有着相同感受的部门“一把手”。检验检疫局局长张昭谭认为,通过人大监督,促进了该局开创国外零通报、企业零投诉、产品进出口零拖延的新业绩。参加2011年票决的海关关长高从军很高兴,因为短短半年时间,2012年上半年,德州海关监管进出口货物、审结报关单、审批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税收入库四个同比增长40%以上的新突破。他说,“人大监督越有力,海关的通关越高效快捷。”
截止到目前,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29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兰忠良用“票决的是部门,促进的是工作,提升的是政府形象,受益的是人民群众”来总结票决所产生的社会效果。他说,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票决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是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取向,以依法测评为基础,以促进工作为目的,用八个字来概括,“依法、民主、科学、务实”。同时,票决结果第一时间送达市委、市政府,不仅为党委“选贤用能”提供了依据,而且为政府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中肯建议。
顶层设计下的“德州样本”
众所周知,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特别是对于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行使好监督权是十分重要的工作之一。因此,如何在监督法规定的范围内,不越权,不恃权,代表德州570多万人民行使好监督权,成为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心。2008年,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常委会听取审议的部分专项工作报告实行票决制度,使监督工作更易操作,更具刚性。
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昌连介绍,票决哪个政府部门,不是人大常委会的某个领导说了算,也不是主任会议做决策,而是充分发挥人大特色,集体说了算。在每年3月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第一副主任会得到一张选票,其中粉红色的选票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桔黄色的选票发给列席会议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计票结束后,按票数多少排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当场公布今年将要票决的政府部门名单,并要求办公室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我划的几个与老百姓最盼、最怨、最急问题关系密切、责任直接的部门都被选中了!以前当着老熟人的面不好意思挑毛病,有了《审议意见表》,有什么问题和建议都可以毫无顾虑地写进去。”朱昌连说,这是开展票决工作几年来,常委会委员们在与他交流中提起次数最多的话。
此后,为避免票决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公正地投下神圣一票,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委员从其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机关、下属单位、行政相对人和执法服务对象中,全方位搜集第一手资料,捕捉难以听到、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隐形问题”。在票决前的半年多时间里,德州人大常委会按照“注重评价工作侧重法,查找问题对照法,分析原因运用法,提出建议依据法”的工作方法,在运用调研、视察等常见形式进行检查监督外,还委托统计、审计等部门进行专题调查。
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把这些委员关心,群众反映多的问题集中整理后,向票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意见。被票决单位“一把手”率各部门负责人到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详细地回答委员询问,有的还当场回应:一定使执法行为越位的归位、缺位的到位、错位的正位。而这样的票决前整改,不仅使得人大的监督落在了实处,更是成为政府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
因此,到了现场表决的时候,凡是接受了人大建议意见,工作做得好的部门“一把手”大都是镇定自若,胸有成竹。而对于德州市人大常委会来说,虽然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的有声有色,但投票现场这个环节依旧处处呈现出可感知、可触摸、可操作的中国式民主。在投票时,无论是满意不满意都要动笔,而且人与人之间相隔较远,从而使民主远离了人为障碍,打消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顾虑,避免了看面子投违心票现象的发生。
计票结束后,大屏幕当场显示得票情况。同时,常委会党组将票决结果报告市委。对于德州市人大常委会采用票决这一创新的监督方式,德州市委书记吴翠云表示:“市委会把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票决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任的干部,给予提拔重用。”
“一次票决,全年发力”,百姓得实惠
纵观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法基础上创新出的“票决”,其监督的着力点在于促进“一府两院”依法改进工作,而核心却是改善民生!可以显而易见地看到:民政局推出城乡低保提标扩面、社会福利变补缺为普惠、优抚对象 “一站式”服务、殡葬“三免一减”新举措。水利局交出了投资3亿元让农民用上“田间自来水”、投资1.3亿元让城乡居民用上安全水、投资2亿元构筑大水网成绩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掀起了整治风暴,让群众吃上安全食品、用上放心药品。质监局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免费检定集贸市场计量器具11250台件、群众血压计(表)1260余台、校准水表150余次,使百姓得实惠。供电公司积极推进居民小区直供直管工程,真正让居民用上优质电、低价电。地税局成立了督查小组,严厉查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行为;环保局推行“点源、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河流”四级递进式治污模式,取得全国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检查考核“双第一”的好成绩。
可以说,德州市人大常委会依照监督法,引入票决这一监督机制,是监督政府依法执政的有效办法,那么进一步观察还会发现,在这一过程中“一府两院”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请求的变化,体现的是依法治国理念已经扎根于党政领导干部心中。
如今可以看到,先前被票决部门以“好风凭借力,票决助前行”的现身说法,推动后来的被票决部门在票决前就纷纷把征求意见表送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下属单位和行政相对人手中,进而登在报上、发到网上,通过意见反馈找准病根,限期解决,最后把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向人大代表通报,向全社会公布。此外,一些被票决部门还相继出台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程序的办法,如办理时限三个月封顶,“一把手”挂帅重点建议,代表不满意重新办理,办理不力追究责任等。
支持政府工作 给力垂管部门
“看得到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到。”垂管部门的特殊架构,一度不仅使本地人大的监督无所适从,也使本地政府的管理颇有顾虑。这是因为垂管部门的“乌纱帽”和“钱袋子”都在上级部门捏着。垂管部门自成体系、封闭运行的模式,造成介入难。对审议意见哼哼哈哈、磨磨唧唧,使得破解难。而票决制出台后,人大常委会可以从垂管部门执法中的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中去发现问题,从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高度去提出建议,既为人大监督垂管部门找到了方向,也为地方政府依法执政给予了保障。
比如,德州市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决议刚一出台,各垂管部门便争先恐后开辟执行新路径,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成为山东省审批、收费项目最少的市之一。同时,国税局通过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和创新税企协会、网上纳税等硬举措,让外商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检验检疫局打造“德州-天津”口岸一卡通和“量身定做”、“集群打包”等品牌,使产品检得及时、出得快捷;德州海关推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无障碍通关、零时间物流”等新模式,为企业创造了“第三利润”。
从近五年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的运用票决制取得的实际效果看,这一监督举措不仅体现出常委会审议部分专项工作的效果和审议意见的落实,增强了监督的实效,而且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推动了德州依法治市的快速前行,使得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