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0日西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宇南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邢 明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勤太为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赵 刚的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刘 平的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