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能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主要有: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事项。
(三)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四)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
(五)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六)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七)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度决算汇编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共1个。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单位预算次级为地(市)级。年末人员在职人数53人,离休人数2人,退休人数49人,其他人员7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市人大为保障其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人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人代会会议经费、例会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立法经费等项目支出。
(一)收入情况
2015年本年度人大预算总收入为1253.39万元,经费来源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1253.3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1.36.9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917.6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9.26万元;2、专项支出216.4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38.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9.24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人大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人大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人代会会议经费、例会会议经费、立法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大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人大2015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人大2015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