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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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http://www.aomei08.com 来源: 创建时间:2015/7/22 16:5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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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治军于7月13日至14日带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公证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盛华、市司法局局长戴彦朝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前往西宁市夏都、恒源和大通县公证处进行了实地查看,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和大通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公证法》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司法局和公证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工作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公证法》实施工作意见建议,分析探讨问题成因及对策。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公证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了公证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构建和谐西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市现有公证处共5家,其中市属2家、县属3家。在5家公证机构中,除湟源县公证处为行政性质外,其余4家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自2014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5012件,收费1655万元。其中:国内事项30630件、占87%,涉外事项4212件、占12%.涉港澳台170件、占0.5%。为进一步创新公证法律服务思路,努力拓展证源,不断强化延展公证办理服务平台,市司法局和公证服务机构还拟将我市公证机构派驻西宁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对招投标、产权交易和土地拍卖等事项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实际,检查组提出了今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的意见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公证法》的宣传引导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公证法律意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公证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防止错证和违法事件发生,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质量水平;三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目前经济类证源减少的情况下,要通过宣传在拓展民事证源上下功夫;四是要发挥好公证职能的公益性,落实好便民利民措施,形成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减免公证费用常态化;五是要适时建立我市公证司法协调机制,为公证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提供更好的空间和平台,使公证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沟通、服务、证明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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