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在我区实施情况,7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财经工委委员对区政府贯彻执行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深入了解《条例》的宣传贯彻、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资金使用、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等情况,以及在执行中存在哪些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世录、宁强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西区近年来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不断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西区实际,制定了《城西区镇(办)非税收入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资金收缴和票据开具分离的收缴分离制度;严格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建立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做好“源头控收”,把原来种类繁多收费票据统一为《青海省财政非税收入票据》,严格控制了票据的购、领、销环节,保证了财政票据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完善缴款方式,规范财务管理。更新升级服务器,实现财政网与银行收费系统联网,并实现了票据的计算机缴销,促进了全区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我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指出近年来乱收费现象少了,收缴与支出程序更加规范。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尤其是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更应深刻掌握《条例》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执收行为;三是要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整改,同时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